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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学科(方向)带头人终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1-05-11 13:34:41  浏览次数:


各首席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科带头人制度实施办法》(校学位字[2018]7号)文件要求(附件1),我校实行学科带头人制度,企业管理、经济法学、理论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行政管理、财政学9个省级重点学科的首席学科带头人及方向带头人聘期为2018.4-2021.3,现已期满,按照文件精神,学校对上述9个学科的首席学科带头人所带方向的学科建设情况和学科方向带头人个人及团队科学研究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提交考核材料的办法说明如下:

1、请各参评重点学科填报成果清单(附件2)。其中,团队人员信息参照省级重点学科方向及成员备案情况(附件3),严格按照人员备案时间节点进行成果认定。年薪制人员,基本任务不计入考核。

2、科研成果严格按照科研处认定标准。课题和论文档次提交科研系统认定截图复印件,同时提供论文首页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3、相关材料填报时间段为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

4.成果清单电子版发送29255137@qq.com,佐证材料不需提交电子版。成果清单和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提交二办118室。

5、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5月31日。

联系人:张玮;电话:0311-87656936。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